連橫《臺灣通史》記:“清人得臺,改設府縣。調(diào)兵分防,以總兵一員,駐府治;水師副將一員,駐安平;陸路參將二員,分駐諸、鳳;兵八千名。澎湖水師副將一員,兵二千名。皆調(diào)自福建各營,三年一換,謂之班兵”。我們知道,“召募土著”是清代地方軍隊(俗稱綠營)的組建原則。然而,清代在臺灣實行的卻是班兵制:兵“皆調(diào)自福建各營,三年一換,謂之班兵”。我們讀《清實錄》,清康熙二十三年(1684),有諭:“進剿臺灣官兵,沖冒險阻,遠涉波濤,效力甚久。今海逆方平,即行裁去,實屬可憫,理應存留”。由此可知,施瑯統(tǒng)帥的福建水師“進剿臺灣官兵”,是清代首批福建戍臺將士;清康熙二十七年(1688)、清康熙四十六年(1707)先后有“閩省各營官弁前調(diào)防臺灣、澎湖”、“兵丁換班之船”等語,由此可知,其時已經(jīng)實行班兵制有年;清康熙六十年(1721),有諭:“至駐扎之兵,不可令臺灣人頂補,俱將內(nèi)地人頂補。兵丁妻子,無令帶往。三年一換。每年自京派出御史一員,前往臺灣巡查”,由此又可知,其時班兵制已經(jīng)成為厲行的制度??滴醯蹖嵭信_灣班兵制的用意,正如清代臺灣名人陳震曜所指出的:“各省兵丁,俱屬土著之人。惟臺灣開辟之初,戶口僅數(shù)十萬,沃野千里,民愿為農(nóng)。彼時招募土著之兵,亦無有應之者。加以鄭氏甫平,續(xù)有小丑,恐土著在伍,有通匪之虞。此當時調(diào)遣內(nèi)地班兵戍臺之深意也”。陳震曜是臺灣嘉義縣人,清嘉慶十五年(1810)優(yōu)貢。
從康熙二十三年(1684)到光緒二十一年(1895)的200余年間,每三年就有一批成千上萬的福建將土跨海戍守臺灣,厥功甚偉。福建戍臺將士中有許多人為抵御外敵、平定內(nèi)亂獻出生命,也有許多人因疫病失去生命。在臺灣、在福建迄今留存多處福建戍臺將士義冢和藏骨塔。例如,位于福建閩安的“戍臺故兵義?!?,安葬135位福建戍臺將士的遺骸。他們是福建閩安協(xié)左、右營(汪按,清代綠營分鎮(zhèn)、協(xié)、營、汛等單位)將士,于清同治十三年(1874)隨欽差大臣沈葆楨渡海戍臺,為臺灣防務等事務戰(zhàn)死或病死。清廷后來準許班兵“年愈四十無子者”搬眷隨軍(劉良璧:乾隆《重修福建臺灣府志》),又許兵丁就地娶親(余文儀:乾隆《續(xù)修臺灣府志》,該書所錄《恤賞條例》規(guī)定:“兵丁娶妻及子女婚嫁,各賞銀三兩”)。據(jù)臺灣學者報告,有些退役班兵遂因家口在臺而定居焉,其后裔有以“提標”為祖籍地、以“提標祖”為神明者(汪按,清代總兵及總兵以上官員率領的綠營兵稱標兵,故有督標、撫標、提標和鎮(zhèn)標等稱)。
附帶言之,清代科舉制度規(guī)定,各省鄉(xiāng)試每三年凡一舉,臺灣秀才若有意考取舉人,須到福建省會福州參加鄉(xiāng)試。于是,每三年就有一批數(shù)百上千的臺灣秀才到福建,科舉制度成為閩、臺人員交流的固定管道。清代班兵制亦然。試想,每三年就有一批文人從臺灣到福州、又有一批武人從福建各營到臺灣,這是多么鬧熱(閩南語,熱鬧也)的歷史情景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