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本學(xué)者夫馬進《中國善會善堂史》謂:“福建自古以來就以溺女之風(fēng)的盛行而聞名。但在本研究涉及的52處州縣之中,在雍正二年發(fā)布建立育嬰堂的上諭之前,只有清流縣設(shè)有一處建于康熙四十五年的育嬰堂”。宋代政和八年(1118年)朱熹的父親朱松在福建政和縣尉任上撰《戒殺子文》,其文有“自予來閩中,聞閩人不喜多子,以殺為常,未嘗不惻然也”之語,可證“福建自古以來就以溺女之風(fēng)的盛行而聞名”。但是,據(jù)我的研究,清代“雍正二年發(fā)布建立育嬰堂的上諭之前”,福建的育嬰堂并不止“清流縣設(shè)有一處建于康熙四十五年的育嬰堂”,另有建于康熙三十八年(1699年)的松溪生生所,建于康熙四十一年(1672年)的漳浦育嬰堂,建于康熙四十二年(1673年)的長泰育嬰堂,以及康熙四十四年(1675年)李斯義在福建巡撫任上在福州、并“檄行八閩”可能也在福建其他地方設(shè)立的育嬰堂。
夫馬進又謂:“清代人普遍認為育嬰堂是宋代慈幼局的繼承者”。但是,清代閩人另有一種看法:育嬰堂是宋代舉子倉的繼承者。如,清康熙三十八年(1699年),當(dāng)福建松溪建置生生所(育嬰堂)事竣,知縣潘拱辰為之記,開首就說“邑舊有舉子倉六處,蓋因俗尚寡恩,凡貧民生子不能畜者,多溺不舉,而女尤甚。以致古之鄉(xiāng)先生,捐金置買公田,積谷以濟之”。又如,乾隆《泰寧縣志》記:“育嬰堂在宋時已有之。官立乳母,育細民舉子之不能育者。(宋)紹興五年,楚州人王洋知邵武軍事,以建、劍、邵、汀四州,細民生子多不舉,奏立舉子倉,逐鄉(xiāng)積谷。貧民育五月以上書之籍,至免乳日,授以米一石三斗”。據(jù)明代福建省志《八閩通志》,宋代福建建寧、汀州、邵武、延平四府設(shè)有舉子倉107所。創(chuàng)立舉子倉的宋紹興五年(1135年)比創(chuàng)立慈幼局的宋咸淳元年(1265年)要早130年。
乾隆《臺灣府志》記:“直省各州縣,并設(shè)普濟、育嬰二堂,臺郡以在海外獨闕。顧臺地土著者少,戶口未繁,嬰孩從無棄者”。據(jù)我所見史料,臺灣最早的育嬰堂是清咸豐四年(1854年)建立的“臺郡(府)育嬰堂”,其時臺灣社會正從移民社會轉(zhuǎn)型為定居社會,定居者漸多、戶口漸繁,溺棄女嬰也漸成為社會問題。與此相應(yīng),臺灣各邑(縣)也漸有育嬰堂的建立。
(2018年6月21日記于北京)(作者系全國臺灣研究會會長,教授汪毅夫)
(來源:京彩臺灣公眾號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