廈門名剎南普陀寺門前有一口放生池。百余年來,池中放養(yǎng)的水族受到很好的保護和喂養(yǎng)。池畔有碑,嵌砌于池之基墻。其文略謂:“光緒丁未春,菩薩降鸞示,鑿一池為放生,蓋將俾水族生生不已之機,非徒壯寺外之觀瞻也”,文末落款為“光緒三十四年十月吉旦,興泉永道劉慶汾、候補道員劉元勛、同知銜楊鵝飛、住持僧喜參。陳士章、楊鵝飛、劉君才、楊在田、王興云同泐石”。“菩薩降鸞”顯然不是佛門的做法和說法,參與其事的“住持僧”應(yīng)該不會這么做、也應(yīng)該不會這么說。廈門南普陀寺前鑿池放生不是佛門的宗教活動,而是官、紳、民、僧共襄的民俗活動。在廈門方言里“放生”讀如 hongsing。
然而,廈門另有一民俗也叫“放生”,在廈門方言卻應(yīng)讀為bangsni。
清人蕭寶芬《鷺江竹枝詞》之《放生》詩有注曰:“俗有老艾未能生育,亦復(fù)多納婢妾,每任外交乞種,謂之放生”。此俗出于多子多福之想:“老艾”為求多子而“放”(讀如bang,解除約束也)婢妾“外交乞種”以“生”(讀為sni,生育也)子。
實際上,閩南文化覆蓋的其他地區(qū)如臺灣,也同廈門一樣,古來有“放生(hongsing) ”之俗,古早則俗有“放生”(bangsni)之例也。
(2018年10月26日記)(作者系全國臺灣研究會會長,教授汪毅夫)
(來源:京彩臺灣公眾號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