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45年4月25日至6月26日召開的“舊金山會議”上,美國代表團提出了“聯合國托管制度”(又稱“國際托治制”“國際托管制”)案。1945年5月16日,“舊金山會議”尚在進行時,謝東閔在《臺灣民聲報》發(fā)表《國際托治制與臺灣》,指出:“我想為不折不扣收復臺灣,我們應向國際托治制會議提供備忘錄,重申開羅會議的決定不可更改,同時透徹的說明臺灣歷史、民族及地理等,皆與中國不可分,必須保證中國的領土完整,主權神圣”,“(國際托治制)臺灣除外。因為它攸關中國安全,中國福利;它是百分之百的中國領土。此外,中國自身也要徹底覺悟,要態(tài)度明朗,立場堅定。由于國際托治制的提出,我們更覺得中國應準備武力收復臺灣;同時在政治上的措施,例如籌備臺灣省政府,在‘憲法’列舉條文加入臺澎,選擇臺胞代表臺灣人民參政等,尤迫切需要實施,俾便以公開事實,爭在和平之前,清正世界視聽,杜絕意外之變”。謝東閔不愧國民黨的有識之士,他說得多好呀!謝東閔,臺灣彰化人,時任國民黨中央直屬臺灣省黨部(駐地在福建永安) 宣傳科長。
香港《華商報》1946年3月13日第1版載文揭露美國間諜(其中有一名黃姓“美籍臺人”)“在臺制造托管運動”的內幕(見圖)。文中記1946年2月14日孫科到達臺北。他在臺灣的幾次公開講話里一再“放炮”,怒斥美國間諜。他說:“我深信臺灣永屬中國。但是有些外國記者卻制造臺灣分離運動的消息,這是荒唐無稽的”,“在臺灣美國領事館的臺籍通訊員,經常供無端消息給美國記者,而這些美國記者卻已戴了有色眼鏡,于是一條條的造謠新聞就出現在外國報紙上”,“中國不能容忍外國人來煽動不安,制造謠言,侮辱中國”。該文還報道,臺北“中央社”主任葉明勛(福建浦城人,福建協和大學畢業(yè)生)也嚴詞怒懟上門“踢館”的美國諜卡度。
廖文毅是戰(zhàn)后臺灣第一波“臺獨”思潮的關聯人。臺灣光復后,他很快地接近和接受“臺灣地位未定”“國際托管”“住民自決”等“臺獨”論調。1948年5月22日,臺灣民主自治同盟以“讀者來信”的方式,在香港《華商報》揭露:廖文毅及其“臺灣民眾聯盟”是一個“主張臺灣獨立的團體”。
如上所述,“臺獨”與反“臺獨”之第一回合主要是圍繞“國際托管”而展開的。為反對“臺獨”做過有益工作的人,歷史和人民會記住他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