幕府制度的歷史,“其來久矣”。在清代,幕府制度幾乎成為職官制度的補(bǔ)充。清雍正元年(1723年)有諭:“各省督、撫衙門事繁,非一手、一足所能辦,勢必延請幕賓相助,其來久矣。但幕賓賢否不等,每有不肖之徒,勾通內(nèi)外,肆行作弊。黜陟屬員,則清濁混淆;申理訟獄,則曲直倒置。敗督、撫之清節(jié),誤督、撫之功名,彼則置身事外,飽囊而去,豈不可恨。夫今之幕賓,即古人參謀、記室,凡節(jié)度、觀察等赴任之時,皆征辟幕僚。功績卓著,則拜表薦引。彼愛惜功名,即不敢任意茍且。嗣后督、撫所延幕賓,須揀歷練老成,深信不疑之人,將姓名具題。如效力有年,果稱厥職,咨部議敘,授之職位,以示砥勵?!蹦毁e又稱幕友,俗稱師爺?shù)?,由幕主私人聘請。幕主辟置幕府、聘請幕友,幕友?yīng)聘入幕、為幕主效力,這是幕府制度的兩個方面。
在清代臺灣,幕友的活動始于清軍入臺。當(dāng)時,施瑯幕中有個很得力的幕友叫周澎,乾隆《泉州府志》記:“周澎,字文濤,晉江人。博學(xué),工古文、詩賦,靖海將軍施瑯延之幕中,刻不能離,翰墨皆出其手?!倍健嵋韵?,清代臺灣各級長官也辟置幕府。據(jù)《清實(shí)錄》,道光十三年(1823年)有諭:“此次臺匪滋事,嘉義縣丞方振聲,臺灣鎮(zhèn)標(biāo)千總馬步衢、把總陳玉威并家屬、幕友等同時遇難,激烈捐軀。覽奏墜淚,可嘉可憫之至?!笨h丞、千總、把總分別屬于正八品文職官、正八品武職官、正九品武職官。八、九品官也有幕友,可證清代臺灣辟置幕府的風(fēng)氣之盛。時至光緒年間,福建巡撫、福建臺灣巡撫乃至閩浙總督延請或留用幕友到臺,仍然循例向朝廷申報。例如,光緒三年(1877年),福建巡撫丁日昌奏:“此次渡臺,幕友需才,請將翰林院庶吉士鐘德祥留臺助”;光緒十二年(1886年),福建臺灣巡撫劉銘傳奏:“請調(diào)補(bǔ)用直隸州知州何嗣焜辦理文案”;光緒二十一年 (1895年),閩浙總督譚鍾麟奏:“請將刑部主事俞明震、試用道賴鶴年等留于臺灣差遣。”至于幕府制度在設(shè)計上的漏洞,也如雍正帝所指:幕友不必?fù)?dān)責(zé),隨時可以“置身事外”。光緒二十一年(1895年)的唐景崧幕可以是一個例證。據(jù)思痛子《臺海思慟錄》(收《近代史資料》1983年第1輯),唐景崧“宏開幕府,廣集英才”,其幕中諸幕友深度參與擁立唐景崧為“總統(tǒng)”的全部事務(wù),事敗則個個脫身而走,完全“置身事外”,不必?fù)?dān)責(zé)也。幕府制度在臺灣,乃是一個值得深入研究的問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