許地山《窺園先生詩傳》記:1913年,臺灣進(jìn)士許南英先生的“同年舊友張元奇先生為福建民政長,招先生到福州,張先生意思要任他為西路觀察使,他辭不勝任,請任為龍溪縣知事。這仍是他‘不做廊廟宰當(dāng)做州縣宰’底本旨”。1885年,張元奇和許南英同榜中為福建鄉(xiāng)試乙酉科舉人;張元奇中舉前有在臺灣教書的經(jīng)歷,應(yīng)該同許南英有所交集,所以許地山稱張元奇為許南英的“同年舊友”。
許南英資料圖,圖源:網(wǎng)絡(luò)
這里有涉及民國初年官制的三個問題:1.福建民政長是一省之長嗎?民初,省設(shè)都督,其下設(shè)護軍使、民政長和司法司,分管軍政、行政和司法。都督在清代初年本是給提督和總兵的加銜,如康熙年間臺灣鳳山知縣閔達(dá)《總鎮(zhèn)府都督王公去思碑》文里的“都督”就是臺灣總兵的加銜;此一加銜取消于清乾隆十八年(1753)。民國初年,“都督”卻是實職,是一省之長。其后,都督先后改為督軍、護軍使;張元奇擔(dān)任的福建民政長,后來先后改稱巡按使、省長;2.西路觀察使不比龍溪縣知事官大嗎?民初,福建不設(shè)州、府,全省分為東、西、南、北路,各路以觀察使為主官。西路觀察使管轄包括龍溪縣在內(nèi)的19個縣(其時,東山尚未建縣):龍巖縣、長汀縣、寧化縣、上杭縣、武平縣、清流縣、連城縣、歸化縣、永定縣、云霄縣、龍溪縣、漳浦縣、南靖縣、長泰縣、平和縣、詔安縣、海澄縣、漳平縣、寧洋縣;3.龍溪縣知事不稱龍溪知縣嗎?一縣之長在清代稱知縣,民初稱縣知事。那么,許南英為什么不做西路觀察使而選擇當(dāng)龍溪縣知事呢?許地山給出的解釋是,許南英向來“不做廊廟宰當(dāng)做州縣宰”,愿當(dāng)“親民官”即直接面對民眾的官員。
2017年,臺灣文學(xué)館展出清末抗日進(jìn)士許南英逝世百周年主題展,圖源:網(wǎng)絡(luò)
近20年前,我在《遭遇清末民初的社會變遷和社會問題》(收拙著《閩臺緣與閩南風(fēng)》,福建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)一文里,記錄了1913年許南英在龍溪縣知事任上勸止械斗、破除“水仙姑”迷信的事跡。然而,許南英的任期只有短短的幾個月:1913年有熊飛、鄭世球、許南英、張元奮先后任龍溪縣知事。許地山《窺園先生詩傳》謂:“這次正式為民國官吏,本想長做下去,無奈官范民風(fēng)越來越壞,豪紳劣民動藉共和名義,牽制地方行政。就任不久,因為制止私斗和勒抜煙苗(汪按,指鴉片罌粟煙苗)事情為當(dāng)?shù)睾懒铀?,捏詞上控先生侵吞公款。先生因請卸職查辦。省府查不確,諸豪劣畏罪,來求先生免予追究。先生于談笑中表示他底大度。從此以后,先生便決計不再從政了?!?/p>
民國初年,福建民政長張元奇任用臺灣進(jìn)士、前清官員許南英為龍溪縣知事,是值得記取的事情。張元奇也是進(jìn)士、前清官員而“正式為民國官吏”者。張元奇,字貞午,福建侯官(今閩侯縣上街鎮(zhèn)厚美村)人。光緒十二年(1886)丙戌科二甲第123名進(jìn)士,歷任翰林院編修、監(jiān)察御史、湖南省岳州知府。民國元年(1912年)曾任內(nèi)務(wù)部次長,同年11月至1913年11月任福建民政長。